中心资料室管理规定

文章作者:时间:2018-06-12浏览:109

1.本室图书资料原则上只对本中心研究人员和本校教师开放,其他人员进室阅览需经中心领导批准。

2.本室图书资料原则上只限在室内阅览,如需借阅,须经中心领导批准,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为二周,最长不超过一个月,每次借阅不超过两册。凡逾期不还,不能再借,并视逾期情况予以罚款,直至取消借阅资格,并以规追交已借之书

3.工具书、珍本书及资料只限在室内阅读,一般不外借。

4.从橱内抽取图书每次不超过两册,阅后及时放回原处。

5.如需复印,需经中心领导批准,并办理暂借手续。

6.污损、遗失本室图书,一般应赔偿同版本图书;无法赔偿原版的,视情况处以5倍以上罚款。


终审人:裘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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