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师调停课请假制度

文章作者:时间:2013-09-03浏览:10

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师调停课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教风、院风建设,严格教学纪律,维护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杜绝随意调课、停课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课程计划进行教学,未经批准或许可,不得随意停课、调课、合班上课或请其他教师代课。

2、教师停课、调课或请其他教师代课应事先到教学秘书处履行必要手续,由教学副院长审批签字,副院长不在,也可请院长代签。请其他教师代课或调课要征得有关教师同意,填好请假调课单后,由教学秘书报教务处教务科,经批准后及时通知有关教师与班级。

3、教师因事、因公调课、停课或请其他教师代课一般应当亲自提前一天办好有关手续,因病须出示病假条,因公须出示书面通知,因事须在调课单中注明具体原因。教师如因遇突发性事件未能提前请假或办理调课手续的,应及时电话告知教学副院长,由教学秘书代为补办手续。同一班级一般不允许连续调停课2次以上。无调停课单又未办理补假手续的,视做旷教处理。

4、补课时间一般不应安排在周三下午政治或业务学习时间。

5、凡不遵守本规定而擅自调课、停课、合班上课或请其他教师代课者,视为违反教学纪律,按学校教学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理。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裘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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