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党校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分党校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更好地发挥分党校在学生队伍建设及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结合文学与传媒学院分党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文学与传媒学院分党校是在滁州学院党校直接领导下培训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学校;是学习、宣传、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阵地;是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在校学生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二、党校的工作方针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努力培养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的党员队伍,德才兼备的党员干部队伍和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骨干队伍。即“宣传政策、引导舆论、学习理论、培养后备”。
三、党校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训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不断提高其思想觉悟、理论素养和能力素质,促进研究生党建工作规范发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一、文学与传媒学院分党校是接受滁州学院党校指导、文学与传媒学院党总支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机构。校党校对院分党校的培训工作有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的责任。
二、学院分党校校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分党校副校长由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分党校班主任由学生党支部书记担任。
第三章 培训工作
一、培训工作是分党校的中心工作,必须认真制定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培训活动,讲究培训方法,严格培训纪律,注重培训效果,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二、院党总支要把分党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学期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分党校培训教学工作。
三、按照“周密安排、内容完整、形式多样、保证学时”的原则制定培训教学计划,坚持“统一教材、统一教学计划、统一考试例题、统一经费、统一发放证书” 确保各培训教学环节落实和到位。
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答疑释惑、丰富多彩、生动活泼” 的培训原则。
五、努力做到培训目的明确化、培训内容系统化、培训形式多样化、师资队伍专业化。
六、文学与传媒学院分党校下设预备党员培养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第四章 日常管理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从严治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质量,使分党校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分党校学员遴选制度。遴选政治思想表现好、学习成绩好、群众基础好、积极向党组织积极靠拢的优秀学生以及全体预备党员作为培训学员。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由学院在册的所有预备党员组成,分期分批举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由学院的积极分子组成,分期分批举行。
三、分党校学习考勤制度。
1、分党校学员应按时参加分党校组织的一切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2、分党校学员一般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因病、因事需请假一次的学员,必须事先写请假条并附上有关证明向本支部纪律委员请假;需请假两次及以上的学员,必须到分党校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向分党校有关负责同志请假。
3、除紧急事故外,不得事后补假。
4、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却擅自不参加活动的学员,均按旷课论处。凡无故旷课达1次或请假(包括事、病假)、迟到、早退达2次,不予结业。情节严重者,取消分党校学籍。
5、学员的纪考勤成绩基础分为零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缺勤一次扣5分,无故旷课一次扣10分。按时参加不加分。
6、学习期间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的,将不予结业,并取消分党校学籍。
7、各支部纪律委员必须课前5分钟做好考勤记录,期末将考勤原始表一并报送。
四、分党校学习讨论制度。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纲领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2、端正学习态度。上课认真听讲,独立思考,积极发言,按时完成作业。做到自觉听课做笔记,讨论发言有提纲、学习结束有总结。
3、提高思想,严格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勇于敞开思想,严于自我剖析;思想有提高,行动有表现,做好同学的好榜样。
4、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课堂安静,禁止在课堂上看课外书、听音乐玩手机等;课堂上不得随意走动,不交头接耳;注意服装仪容,禁止穿拖鞋、背心等;不得请人代听课,违者取消学习资格。
5、尊敬师长,团结同志,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6、爱护公物,搞好校园和教室的环境卫生。
7、各支部组织委员做好学习档案记录,保留原始材料,作为对学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分党校结业考试制度。
分党校学员学习期满要撰写学习心得、参加结业考试。结业考试由分党校按照培训大纲内容统一命题,组织监考和按照统一的标准阅卷评分。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模范遵守监考守则。评卷教师要按照严格、公正、细致、准确、及时的原则进行评卷。结业考试不及格,不予补考并不得结业。凡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分党校学习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六、分党校结业证书核发制度。培训结束后,分党校根据学员的学习纪律、课堂讨论、课堂作业、学习总结、结业考试等各方面的综合考核情况确定结业学员名单,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鉴定表。党课培训综合成绩由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确定,平时成绩包括出勤、课堂笔记或平时作业成绩。平时成绩为减分项,在考试成绩的基础上扣除平时减分数,为最终的综合成绩。
七、分党校学员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由分党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要把学员的考勤培训登记表(含考勤登记、考试成绩、办班总结、优秀学员交流材料、学员学习论文、图片资料)等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2、档案人员要主动、准确、及时地收集、整理每期办班资料和各种会议记录、报告、总结等材料,做到内容齐全、分类清楚、不漏不重、装订规范、检索方便、管理完善并严格遵守档案纪律。
3、建立档案柜,落实档案管理措施。借(调)阅档案要办理借阅手续。
八、跟踪调查制度
1、要有计划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2、办班后要及时跟踪调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调查研究拟订好调查提纲,可以请进来、走出去,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走访,也可建立通讯联系和书面的形式征求意见。
4、全年调查研究不少于2次,每次调查都要有记载,并整理、存档。
第五章 其他
一、分党校的培训经费由院党建经费提供。
二、本规章由文学与传媒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三、本规章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中共滁州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