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传媒学院专业课程平时考核暂行规定

文章作者:时间:2017-12-05浏览:293

文学与传媒学院专业课程平时考核暂行规定

  

  

为了适应滁州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需要,切实提高在校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强学生平时学习的有针对性指导和有序化管理,根据滁州学院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精神和学业考核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专业培养实际,特制定本专科专业课程平时考核暂行规定。

一、平时考核比例

根据教务处相关文件规定,专业考试课程考核百分制比例,平时成绩(含期中考试成绩)占40%。专业考查课程一般适用五级制,可比照考试课程比例分量,留有足够平时考核的项目,最终与随堂考查成绩综合评定考查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二、平时考核项目

平时考核项目主要包括:出勤率、课后作业(或小论文)、读书笔记、课堂提问、课堂讨论、课堂笔记、教学观摩、课题研究、课外调查、学术讲座等。教师可以根据课程不同特点,对上述项目进行增减并提出具体不同要求,具体要求应当体现在课程教学大纲里。其中出勤率、读书笔记、课外作业(语言类适合做书面小练习;文学类适合做小论文;新闻学类适合做新闻作品)为系部统一要求考核的项目,其他教师自选项目一般不少于二项,多者不限。每一项目具体考核所占分值比例可由教师自行决定。本专科生在课程学习期间所取得的实践学分可纳入考核的范围。

三、平时考核基本要求

(一)出勤率

凡无故旷课者,累计旷课数达到该课程总学时1/4者,该课程平时考核计分为0分;累计缺课数达该课程总学时1/3者,该课程平时成绩计分为0分,并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

(二)课外读书笔记

原则上每门课程,学生课外至少完成2篇以上针对该课程专业书籍而撰写的读书笔记,未完成者酌情扣分(扣分比例可教师自定)。教师可以不批改读书笔记,但必须检查或抽查。系部将适时对教师布置读书笔记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课外作业次数

1、语言学类。一般以平时小练习为主,教师批改次数不少于5次。理论性较强的语言课程亦可写成小论文,不少于2篇,每篇不少于1200字,教师要有批改。

2、文学类。一般以写小论文为主,不少于2篇,每篇不少于1200字,教师要有批改。教师也可视课程特点采取平时小练习的方法,教师批改不少于5次。

3、写作课类。一般以创作作品为主,学生写作不少于4篇,其中教师批改不少于2篇,其他可以采抽查、互改方式进行。

4、新闻学类。一般以开展新闻实践活动为主,如新闻写作、采访、编辑、作品展览等,主要活动不少于3次,并留有活动记载。教师也可以视课程情况采取小论文方式进行,要求同文学类。

(四)其他考核项目

院部不强求一致,教师可自行制定考核项目与规则,但要体现在“学生考核成绩记载簿”上。

四、平时考核管理

(一)平时考核项目应在教学大纲里明确,学期开始第一堂课教师就应该向学生明确平时考核项目和要求,以便学生及早做出准备。

(二)所有平时考核项目都应留有原始考核数据,教师应如实将项目表现登记在成绩记载簿上,已备抽查。

(三)凡不按照本暂行规定要求去考核,所记平时成绩院部不予以承认,教师表现将与年终教学考核挂钩。

(四)考查课程平时考核原则上比照考试课程进行。

(五)本考核暂行规定自2010级开始执行,未尽事宜,解释权在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终审人:裘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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