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工作督查的通知》(教〔2020〕2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上学期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工作的自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任课教师自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批阅及过程考核记录及成绩评定情况、材料装订情况等。
二、检查内容及评价依据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试卷批阅、纸质考试成绩及分布、平时成绩的评定、与大纲规定的考核项目符合的情况;
评价依据为《发规(2018)45号》文件。
三、检查时间和要求
2020年5月11日-5月15日;
教师填写《整改记录表》。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