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省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 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文章作者:杨锦鸿时间:2021-08-05浏览:299

各二级学院:

全省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自2006年开办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十四届。为丰富高校校园文化生活内涵,促进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为提高大学生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搭建平台,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拓阵地,安徽省教育厅决定今年8-10月,继续举办第十五届全省大学生诗文朗诵比赛。为选拔优秀学生及作品参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于近期举办这项比赛的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朗诵主题和朗诵形式

本届比赛以“传承中华经典,庆祝建党百年”为主题。通过诵读方式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歌颂建党百年光辉历程,展现举世瞩目伟大成就,倡导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价值观,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积蓄精神力量。参赛作品应为中华经典诗文以及优秀原创作品,体裁不限。外国作品、网络作品、现代佚名作品不作为选用范围。

朗诵形式为独诵或合诵(不超过6人),可辅以音乐等相关艺术形式,每个作品时3-6分钟。

二、参赛对象和名额分配

我校在校大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各学院可报送1-2个作品参赛(其中要有1有关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的作品)。

三、参赛方式

请各学院见通知后按分配名额推荐参赛作品和选手,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具体安排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选拔,参照比赛评分标准(见附件2)择优推荐1-2个作品参赛。确定选手和篇目后,将作品录制成音频文件(一律采用MP3格式,不接受视频作品),连同朗诵文本电子版(word排版)及比赛报名表(见附件1)于818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202604783@qq.com音频作品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和个人信息

第二阶段

 8月下旬,学校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拟设一、二、三等奖若干个,并按要求遴选1-3个优秀作品参加省赛。

六、注意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创新创业学院  文学院  语委办

    202184

附件:附件1:比赛报名表.doc

附件2:比赛评分标准.docx






终审人:卢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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