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度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校人函〔2023〕20号,文学院成立以卢晓辉副院长为组长,金永平、李云、夏群山、潘火强为成员的考核小组,于2023年4月25日开展考核工作,经学院考核小组评议,我院程明霞老师2022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苏静老师2022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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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