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传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文章作者:教科办时间:2023-10-08浏览:283

为充分调动教师科研积极性,提升工作实效,现就统筹做好我院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申报对象

根据学校要求,副高以上职称和博士教师都应积极申报。

二、工作安排

1.启动阶段。2023年10月8日-10月22日,召开全院项目申报动员会,发布申报工作预通知,组织辅导讲座,组织项目申请人凝炼选题并对选题进行论证评估。10月18日前,在线填写文传学院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统计表(见附件1)

2.撰写阶段。2023年10月23日-11月26日,学院全力协助、保障申请人申请书撰写工作,邀请本学科领域专家开展申报政策解读或申请书撰写辅导活动。11月26日前,申请人完成初稿。

3.修改阶段。2023年11月27日-12月17日,学院将组织本学科领域专家对本学院的申请书进行评审并反馈意见,申请人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完成申请书第二稿。在此基础上,学院确定拟重点支持项目清单。

4.完善阶段。2023年12月18日-2024年2月19日,学院对拟重点支持的项目开展重点集中辅导,申请人根据辅导意见完善,形成申请书第三稿。2024年1月7日前,学院将重点支持的项目申请书上报学校。

5.审核阶段。2024年2月20日-2月29日开展形式审查,学院进行初审,科研处进行复审。2024年2月29日前,申请人应完成申请书定稿并系统填报。2024年3月1日开始,科研处全面审核并完成上报。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国家社科基金政策制度(见附件2)及参照2023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申报公告(见附件3),认真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要高度重视学术规范,特别注意:(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3)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附件1:文传学院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统计表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政策制度

附件3: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3年10月8日


编辑:王山青,初审:卢晓辉

终审人:王诗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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