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办公物品与设备搬迁服务比价函

文章作者:党政办时间:2025-03-18浏览:150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以比价采购的方式购买搬迁服务一次,(项目编号:2025ZZCG-019)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服务要求

1.最高限价:40000.00元(肆万元整),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服务内容:将文学楼办公用品与设备搬迁至产教融合新楼办公场所。具体服务要求与搬迁物品清单(见附件1)。

3.服务时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搬迁完毕。

三、供应商须知

1.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付款:搬迁服务验收合格后付全款。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为完成项目的全部一切费用,学校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5年3月21日上午10:00时前,按照报价函格式(附件2)报价,需提供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报价函一式三份密封(标明正副本),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报送至滁州学院文学楼2204B办公室。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此次搬运服务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清单列明的全部物品,并提供优质高效搬运服务,确保安全完整及时送达指定地点。针对统计遗漏或新增物品,已考虑到可能会存在超出物品清单约20%的搬运冗余量,对超出清单数量但未超过预留比例(20%)的物品不收取额外费用。本承诺函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构成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报价函服务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严禁低价恶意竞标。

六、联系方法

单 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醉翁亭支行

帐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滁州学院会峰校区文学楼

采购联系人:王老师、郑老师

电话:18855098919、15022907880  

附件:

1.服务要求与搬迁物品清单.docx

2.滁州学院采购项目报价函.docx




编辑:王山青,初审:王小婷

终审人:孙才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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