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和《滁州学院关于印发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考核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校政〔2024〕86)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考核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轮聘期考核
(一)考核范围
人员范围为现在职的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考核期限自2010年7月1日(首轮岗位聘任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此期间内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层级发生变动的,按任现职时间进行考核。
(二)考核档次
考核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具体如下:
1.凡聘期内年度考核、辅导员工作考核中均未出现不合格档次,或仅出现一次基本合格档次的,视为聘期考核合格。
2.凡聘期内年度考核、辅导员工作考核仅出现两次基本合格档次,或仅一次不合格档次的,视为聘期考核基本合格。
3.凡聘期内年度考核、辅导员工作考核出现三次及以上基本合格档次,或两次及以上不合格档次,或同时出现两次基本合格 和一次不合格档次的,视为聘期考核不合格。
(三)结果运用
聘期考核合格人员可原级聘用或晋级聘用;聘期考核基本合格人员只能原级聘用;聘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只能在现任层级内降一个等级聘用,或在现任层级最低等级聘用。
二、本轮考核聘用
(一)聘用范围
纳入学校编制管理的在册在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以及与学校建立正式聘用关系的人事代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聘用期限
本轮岗位聘用聘期为3 年(2025 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年龄距规定(法定)退休时间不满一个聘期的,聘期至退休时间为止。
(三)聘用形式
1.原级聘用。现聘用在三级至十二级岗位的人员,上轮聘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合格”档次,可申请按现聘用岗位等级申报。
2.晋级聘用。现聘用在四、六、七、九、十、十二级岗位的人员,上轮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档次且符合晋级岗位聘用的条件要求,可申请晋级聘用。具体如下:
(1)申请晋级聘用的人员,须在现类别现层级现等级岗位已受聘满三年及以上;人事代理人员转为在编人员的,现岗位聘用时间以上级批复的岗位聘用时间为准。
(2)申请晋级聘用的人员,在符合聘任条件基础上,按照教研、科研业绩积分计算加总进行排序,作为岗位分级聘用的依据。 具体业绩积分计算依据《滁州学院关于印发教师工作量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政人〔2024〕39号)附件(《滁州学院 教学研究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滁州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对于积分相同的人员,任现职年限长的优先。
(3)依上级有关政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晋升高一层级岗位的,应从该层级最低等级岗位起聘;同一层级内部不同岗位等级 晋升的,须逐级晋升,且应在现任等级岗位聘满三年。
(4)申请晋级但未能获晋级聘用的申报人员仍按原级聘用。符合直接竞聘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直聘到同一层级内的上一等级 岗位,但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从严把握。
3.降级聘用。上轮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档次人员在现任层级内降一个等级聘用;现任等级为该层级内最低等级的,按最低等级聘用。
三、日程安排
请各位在职的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填写相关聘期考核表,2024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人聘期考核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2204。
联系人:王山青
电子邮箱:694670217@qq.com
附件:
附件1:校政〔2024〕86号滁州学院关于印发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考核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zip
附件4-1:滁州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聘用申报表(申报晋级人员填写).doc
附件4-2:滁州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聘用申报表(申报原级人员填写).doc
附件5: 滁州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业绩)积分汇总表(申报晋级人员填写).xls
附件6:滁州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研究工作量(业绩)积分汇总表(申报晋级人员填写).xlsx
附件7:滁州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级聘用申请汇总表.xlsx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4年12月20日